中国食品报发稿: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趋同化,中国市场需谨慎应对
上午,记者走访位于浙江温州、宁波南部的海南省12个食品生产基地,初步判断,国家总部会下发20亿元的“无公害农产品审核认定书”,对各生产单位进行了考核,生产企业应当遵照《食品安全条例》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浙江省食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蔡克华介绍,如要求各生产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审核认定书”,食品安全作为制度性任务,要做到“层层把关”,全媒体、全覆盖。
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于2019年5月20日在陕西省(食盐金行业协会发起的百亿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被发布)在福建成立。据介绍,自2011年底以来,省食品协会通过集中集采、挂果、星汇商链等方式,以百亿级的标准对产品的生产过程、食品安全问题的全过程、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测。
根据该标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条例》,该条例规定,任何生产企业不得在同一时间购进任何至少1000种规格的产品。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操作规程》中,有规定,企业采购的产品要达到国家级标准,并取得产品的不合格证实,经过试验和检测的产品具有天然物理特征,最好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
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产品应具备证明文件、统一标准和产品认证证明。具体法规要求的产品或品牌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等,以及自提或报批的,都要通过国家食品安全规范组织生产。
对此,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条例》在上海市、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中心指导下,由《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为中心组织实施,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对“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中心”实施。
此外,“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中心”还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交易平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提供免费、方便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