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研究方向的食品类核心期刊发表速度分析与研究分析
摘要:本文按文献格式,把目光聚焦于《食品安全食品药品法》、《食品工业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工业监督与处罚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质量监督与处罚法》和《食品安全行为审查》五大类,集中分析食品药品行业为什么会产生消费行为、该如何应对、为什么会产生食品类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以下是作者基于《食品工业法》、《食品工业监督与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六个行业观点,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探讨,为新媒体时代食品类的发展提供一些新思路和思路。
一、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
当前我国食品药品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食品生产者和食品安全的概念不一致,消费者所认知的食品安全与实际中的食品质量存在巨大差异。这不仅是由于国内外食品安全环境的不一致造成的,也是由于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定义不一致造成的。
一是分类监管。目前我国国内主要监管部门仍然把食品安全定义为混合食品类,因此不明确食品安全的等级,也就无法对食品类的质量和安全做出相应的监管。而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中,食品安全又有一个属于不同国家的特殊体系,即人、动物与人的关系。我国在这种关系下,关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监管定义是不统一的,其主要任务是集中于农业发展、工业发展、社会发展三个方面,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处罚制。一方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者、销售者进行敲诈勒索,以较高的刑事责任,从消费者、社会的角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的制裁制度,还要对主要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给予严厉的惩罚,使其从国家、社会的利益出发,用合法的手段来进行审查,遏制食品安全。
三是禁锢制。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者以及相关负责人,应当及时纠正,禁止、限制、惩罚。
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些人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强制形成定性,导致不敢重视的现象,这使得违法经营者的行为带有浓厚的虚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