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师资格证书相关政策,互联网营销师证书样本
第一条为保证互联网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职业申报条件。
第二条本职业分为:直播销售员、直播销售员、视频、直播营销员(含)、平台管理员、在线学习服务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电子竞技技能鉴定证书等职业。
第三条本职业的界定为:本职业的界定为:互联网营销师。
第四条本职业的界定为:互联网营销师。
第五条直播销售员:主要是直播销售员。
第六条直播销售员应具有与粉丝密切联系的能力。
第七条直播销售员应具有与粉丝密切接触的能力。
第八条直播销售员应具有商品展示、讲解、互动、顾客服务等能力。
直播销售员应具备与粉丝密切沟通的能力。
第九条直播销售员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能力。
第十条直播销售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网址和其他信息进行真实有效的曝光。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的主体名称、地址、网址和其他信息进行真实有效的曝光。
第十二条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活动。
直播营销人员的行为不得构成犯罪,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拒绝推销、限制消费者同意;
推销、限制消费者同意;
变相推销、禁止消费者拒绝;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欺骗、误导消费者;
营销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服务;
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
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